劉致中先生〈《千忠錄》作者考〉一文商榷

----------------由劇中的【絳都春序】套數證《千忠錄》的作者是李玉

 

一、前言

 

劉致中先生在〈《千忠錄》作者考〉(中《文學遺產》,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2003年第4期)裡,支持1962811日周紹良(1917~2005)於《文匯報》上發表的〈《千鍾祿》的作者〉一文裡,引清代鐵保輯的《熙朝雅頌集》卷三十一所收羅萬成〈讀王冰庵先生譜建文君出亡事〉的一詩:

 

『帝子稱兵日,皇孫去國時。艱辛成遠避,流浪幾支離。百世丹心事(原注:史仲彬諸臣致身竭忠),千秋黃絹詞。泉台如可作,開卷尚含悲。』而當年的周紹良認為『王冰庵既譜建文君臣出亡事,那麼他也可能是此劇的作者。』

 

劉致中支持周紹良的看法,一方面反對坊間把李玉視為此劇的刻板看法。而指出,『學術界有上述兩種不同說法,以李玉說占多數。但這兩種說法,都沒有充足理由,…認為《千忠錄》的作者是李玉或徐子超的學者,往往根據劇作的思想和藝術作出這樣的判斷,即認為《千忠錄》的作者是一位有才華的身經亡國之痛的文士。如鄭振鐸認為此劇“以萬斛亡國之淚寫之的,非身丁亡國之痛而才如玄玉者誰能作此!”周妙中認為此劇作者當屬“那些學識淵博、才華出眾的明遺民。從字裡行間流露的思想感情看來,作者很可能是明遺民,借燕王靖難的歷史故事,傾吐國破家亡的痛苦” (《千忠錄•序言》)。 不少文學史戲曲史和有關李玉的著作,都有類似的看法。』另一方面,其所反對周妙中把此劇視為徐子超為作者的看法,因周妙中的看法,而敝人亦視其為解釋上的誤會而生,與本文無關,故今不介紹。

 

劉致中先生因之而更加詳考王冰庵此人。而認定今日所存的《千忠錄》此部傳奇劇作是出自於清代的王吉武。即號冰庵的王冰庵此人。

 

但實際上,劉致中先生此文詳考了王吉武的生平,並考證出於他去世後到了乾隆五年其遺作《冰庵詩鈔》八卷二冊始由穀詒堂刊行。在該書的卷七中,收有一首王吉武在讀了羅萬成《讀王冰庵先生譜建文君臣出亡事》一詩後所寫的五律《琢山題予舊作史仲彬雜劇奉酬》,其中指出的“琢山”是羅萬成的字:

 

『遜國千秋恨,從亡百折身。傳疑存野史,大義屬君臣。淚灑金川日,歌慚玉樹新。周郎能識曲,謬賞及巴人。』

 

按,劉致中先生雖指天劃地,侃侃而談,因為這幾句詩就是劇作大綱,而正好和今存《千忠錄》劇本相合,於是今存《千忠錄》,劉致中先生考證即是王吉武作品了。再加上劉致中考其作出世的可能時間,但其實這些論據和《千忠錄》此部傳奇作者是誰的關係實不大,而有徒然之辨之歎,其故安在。

 

原來,這涉及了此《千忠錄》是惟一一部現存故事是敘述明代永樂帝奪姪子建文君的帝位,而建文君出亡的傳奇小說家之言。而且此部傳奇,是依據明代萬曆年間出現的一部《致身錄》托名是從亡的史文彬所作,而當日及後人多考證此書實為偽托之書。此部現存的傳奇劇《千忠錄》就是以《致身錄》為藍本而成。

 

二、劉致中先生以王吉武為《千忠錄》作者的論證為詭論

 

劉致中先生認為,既然《千忠錄》是依《致身錄》故事所撰,而清康熙時的如羅萬成〈讀王冰庵先生譜建文君出亡事〉的詩意就是與《致身錄》故事發展的線條相同。於是可證《千忠錄》就是王冰庵所作。按,此一論證,是一種詭論,實際上不成立。

 

因為,現存的《千忠錄》是孤證,而其合於《致身錄》不代表即一個蘿蔔一個坑,可以對號入座。而且的確還真有後述一部一樣是以《致身錄》為主軸的傳奇劇《遜國疑》也出現過,於是何以就以羅萬成的〈讀王冰庵先生譜建文君出亡事〉詠王吉武寫作過以史文彬為主角的劇本,劉致中先生認為『從取材、劇情、劇中主要人物,以及兩劇出現的時間和地區等方面進行比較研究,認為“史仲彬雜劇”就必定就是《千忠錄》』,而不會《千忠錄》即是葉稚雯的《遜國疑》或其他人相同題材的劇作呢,但若却於是逕行認定必是這一部王吉武寫的劇作,即屬詭論了。

 

除非前提是此世間自明代至今只有一部傳奇出現過,於是遂知劉致中先生的論點要成立,他必須先證明世間只有一部寫建文君出亡的傳奇劇作,於是因為羅萬成的〈讀王冰庵先生譜建文君出亡事〉詠以史文彬為主角的劇本,掛名是王吉武寫的,於是可以對號入座。但因劉致中先生不但不能證明,反而現又有一部今佚的《遜國疑》,也是述及於建文君出亡的故事。如果劉致中先生要證明王吉武的《史仲彬雜劇》即今存的《千忠錄》,就先得考證出今存的《千忠錄》必不會是葉稚斐的《遜國疑》,而且還不會是黃文晹《曲海》總目裡所謂的李玉的《千忠會》或黃文晹所說的『原有姓名,失記應考的《千鍾祿》,此時,才有對號入座的可能性出現。但仍得證明除李玉及葉稚雯及『原有姓名,失記應考的《千鍾祿》以外,再無除王吉武之外,以『千忠』保建文君亡命天涯為故事題材的傳奇或雜劇。

則反而有證據顯示,當時王吉武寫的劇本,如劉致中此文中所考,被稱為《史仲彬雜劇》。雖雜劇一名,常與傳奇混用,一如劉致中先生所舉證的。但任何證據都沒有能確實指出,所謂王吉武的《史仲彬雜劇》,即使是《史仲彬》傳奇,但為何與明白在現存《千忠錄》劇本裡明白指出此劇名是《千忠錄》劇名不同。

 

而實另有二人以此靖難題材寫過傳奇劇的,一為今佚的葉稚斐的《遜國疑》,《傳奇彙考標目》裡云『即《鐵冠圖》。後半入靖難事。』

 

而且更可質疑的,即是,李玉也寫過了一部於黃文晹《曲海》緦目裡命名為《千忠會》的劇作。按,乾隆四十五年(1780),兩淮鹽運使伊齡阿在揚州設局修改審訂戲曲,黃文晹受聘為總校,修改既成,黃文晹將所見雜劇、傳奇的作者姓名及劇情梗概,編為《曲海》二十卷,其中的目錄,李斗收錄在其《揚州畫舫錄》卷五內,其中黃文晹列李玉劇作三十一種,其中即有《千忠會》,乃應是被黃文晹於審改時,改易劇名《千忠錄》而成,如後述。

三、《綴白裘》及《納書楹曲譜》的《千鍾祿》散齣亦合於前述故事詩

而實際上,在伊齡阿設局改曲之前,於之前的乾隆中期,所出版的當日戲班上演的崑腔為主的戲曲選集《綴白裘》裡,即收有取劇名為《千鍾祿》的〈奏朝〉〈草詔〉〈搜山〉〈打車〉,明白就是現存的《千忠錄》裡的零齣,但劇名已易名為《千鍾祿》,取《千忠錄》的諧音,而葉堂乾隆末年葉堂在編成《納書楹曲譜》時,收入的《千忠錄》的〈慘覩〉、〈廟遇〉、〈打車〉、〈歸國〉四齣時,只是襲用乾隆中葉劇場中所使用的劇名《千鍾祿》。官方於審曲後,改為官方御定的《千忠會》,而此名,並由總其事的黃文晹於完成審曲後,出版的審曲史料所成的《曲海》裡,予以列出。但劇場沿習慣的隱匿改稱的《千鍾祿》之稱而未再改,而葉堂亦按戲場的當日稱呼。而黃文晹以官方主事者立場而收集到的一部『原有姓名,失記應考的《千鍾祿》,應即一如乾隆中期流行於戲場而被《綴白裘》收錄的戲場本同一本。

而此一戲場演出本的《千鍾祿》,含《綴白裘》的〈奏朝〉〈草詔〉〈搜山〉〈打車〉外加《納書楹曲譜》的〈慘覩〉、〈廟遇〉、〈打車〉、〈歸國〉,正好貫串起來,就也是像是羅萬成〈讀王冰庵先生譜建文君出亡事〉的一詩『帝子稱兵日,皇孫去國時。艱辛成遠避,流浪幾支離。百世丹心事(原注:史仲彬諸臣致身竭忠),千秋黃絹詞。泉台如可作,開卷尚含悲。』及王吉武在讀了羅萬成《讀王冰庵先生譜建文君臣出亡事》一詩後所寫的五律《琢山題予舊作史仲彬雜劇奉酬》:『遜國千秋恨,從亡百折身。傳疑存野史,大義屬君臣。淚灑金川日,歌慚玉樹新。周郎能識曲,謬賞及巴人。』此二詩的內容。於是乾隆中期到晚期已見於《綴白裘》及《納書楹曲譜》去其重複後計〈奏朝〉〈草詔〉〈慘覩〉〈廟遇〉〈搜山〉〈打車〉〈歸國〉七散齣,即完全符合《致身錄》及羅萬成及王吉武詩境,於是,是否亦可證劉致中先生以劇情論作者的說法一推顯然《千鍾祿》亦相同劇情之下就立不住脚了。

 

四、高奕的《新傳奇品》乃後於黃文晹《曲海》的偽書

 

事後,所有參考黃文晹此《曲海》總目,而後出的包括偽托清初高奕的《新傳奇品》,或後出的《傳奇彙考標目》、梁廷柟曲話、支豐宜《曲目新編》、姚燮《今樂考證》及後人併湊而成的《重訂曲海總目》都列同於黃文晹以官方力量收集到了李玉劇作認為有三十一種,而都一律照抄。

 

按,如像是《新傳奇品》如真是清初某文人高奕所寫,則三十一種傳奇劇作(今按:高奕誤植『三十二本』,實止三十一種是何德何能讓他全看到,如數家珍,他又不是御派官僚有權力集中天下劇本,包括戲場手鈔本等,何以全數見到如同黃文晹此一總審曲其事的官僚的所集的李玉劇作,光由此點,高奕《新傳奇品》即是無甚價值,而以黃文晹《曲海》總目參考成的偽托之作,而此偽作者把自認為高奕的生活年代所看不到的黃文晹《曲海》的各劇目刪掉。故,所謂高奕的《新傳奇品》實為據黃文晹《曲海》所寫成的偽書,偽托清初的高奕,自王國維起,一點都沒有去考實而一見即相信而誤認其為真並抬舉其價值,王國維指出:『此書誤字累累,文又拙劣,然無名氏《傳奇匯考》、江都黃文暘《曲目》,多取材於此。蓋著錄戲曲之書,除元鍾醜齋《錄鬼簿》、明寕獻王《太和正音譜》外,以此為最古矣。』以堂堂審完當日官方力量所收劇曲而一一事後詳載而寫實錄的江都黄文旸《曲目》,反被王國維視為抄自偽托清初高奕其人的偽書《新傳奇品》(『取材於此』),顯示王國維的立論沒有從事於版本考據,信口開河,完全是本末倒置了,不知為何以王國維精於考據會草率論學至此。而因為有王國維用直觀掛保證,於是學界不察而沿其說至今。而亦見沒有任何早於《曲海》之前出現《千忠會》之證據,為《千忠會》之名是首見於黃文晹審曲後出現的劇名,而非清初李玉時代的劇作即有任何曲目得證已早已存在。而所謂清初康熙年間已有高奕見到李玉的《千忠會》劇目的想法,是受王國維沒有考證而以直觀論學,認假為真之下的錯覺而已。

 

五、劉致中立論的證據薄弱

 

而此今《千忠錄》存本是被劉致中先生認為為王吉武之作,但證據是王吉武所作被稱為的《史仲彬雜劇》。

 

首先,單就劇名用字來看,王吉武的《史仲彬》無一字與《千忠錄》相合,而至少李玉的《千忠會》還有二字『千忠』相合。

 

其次,並且依《千忠錄》取名而言,是講述建文君失去王位,眾忠心的大臣保廢君而紛紛被殺害或囚禁,因為都以忠心的眾人為劇情發展的中心,於是以『千忠』喻其多。如果李玉的《千忠會》不是講述此段歷史故事,那麼,究竟從前中國,在清朝以前還有什麼朝代,會在滅亡或廢君出亡時,有『千忠』會眾來保廢君而可以演為戲劇的呢。想一想,真還沒有呢。從前王朝的滅亡,有其亡徵,亡國之速,末代之君之亡,有新朝兵至而屠滅或投降,前朝忠臣禀忠而死,或急向新朝投降,或作內應而無廉恥,而能集『千忠』保廢國或廢君的,對號入座也只有明代建文君時的傳說了。故吾人認為,李玉的《千忠會》,乃是本名即現存的《千忠錄》,但因黃文晹審改劇本,於是被改名成《千忠會》。而李斗只是從劇名上,去比對,而就以為《曲海》總目裡『原有姓名,失記應考的《千鍾祿》及葉堂的《千鍾祿》與《千忠會》非同名,故為不同劇本而列出來了。而其後十多年的葉堂以其數十年的收集來的當日戲場演出的劇本及工尺譜,再自我調整唱腔後,而出版的《納書楹曲譜》裡,於是用了當日坊間劇場即已改用為諧音的《千鍾祿》的吉祥之名,亦即仍一如黃文晹所記所見收集來的『原有姓名,失記應考的《千鍾祿》。因為,王吉武自已說自已寫的是《史仲彬雜劇》,難不《千忠錄》在文網未密的康熙年間此三字不忌諱連四太子雍正作序的《南詞定律》裡都還明寫着《千忠錄》三字呢為何此三字見不得人,王吉武都講不出口,其理由,就是王吉武寫的就如其劇名,也就只是一部雜劇體的《史仲彬雜劇》五個字的劇名而已,而且已佚。

六、比黃文晹《曲海》總目及高奕《新傳奇品》更晚出的《傳奇彙考標目》


比黃文晹《曲海》總目後出的高奕的《新傳奇品》之後,更後出的《傳奇彙考標目》照文晹《曲海》總目抄了李玉有三十一部劇作及其劇名之外於無名氏項下再列有黃文晹《曲海》總目『原有姓名,失記應考的《千鍾祿》及另一新見的《千鍾粟》,則《千鍾粟》又是另一後出的李玉劇作的近似諧音的另一化名了。

再就劉致中的舉證實犯了論證的錯誤如前述,除非前提是此世間自明代至今只有一部傳奇出現過,劉致中先生始能推定此《千忠錄》即王吉武的《史仲彬》雜劇,但有《千忠會》(千鍾祿、千鍾粟)及《遜國疑》的劇目在,於是劉致中先生的看法,也只能存疑而無法證明為必真。

 

按,《千忠錄》此作品於康熙年間,一見於褚人獲《堅瓠集•補集》中作於康熙四十三年甲申(1704)的《後戲目詩》(中有“出師表奏千忠祿”句);二又見於康熙末年,由時為四太子的雍正帝寫序文而出版的崑曲聲腔格律譜《南詞定律》裡就收有《千忠錄‧廟遇》裡的【啄木兒】曲牌曲辭及工尺譜做為格律的範例,而指出是出自於《千忠錄》。

 

而今日王吉武此一被稱為是《史仲彬雜劇》,從其出世的康熙以來,只有此一孤證談到過,而到了乾隆末年黃文晹查遍當日所能收到的劇本,事後寫作的《曲海》一書,其中的總目裡此作無存,估計當日已佚。

 

七、李玉偏好使用罕用的【絳都春序】套數係《千忠錄》為其著作的一個證據

 

南曲黃鐘宮的【絳都春序】套是用在散曲的套數,其典型的範例,見於凌濛初《南音三籟》裡,題為王渼陂所寫的《四時閨怨》,計由【絳都春序】【出隊子】【鬧樊樓】【滴滴金】【畫眉序】【(南呂)浣溪沙犯】【三段子犯】【滴溜子】【下小樓】【永團圓犯】【尾聲】組牌。不過,此一套數是罕用套數,所以後來馮夢龍的《太霞新奏》一書裡都不列入此套數了。像是使用【絳都春序】,傳奇劇作,一般是做為單用曲在用,不擺在套數內,不論是《白兔記》、《殺狗記》、《綵樓記》、《明珠記》等,無不皆然。而湯顯祖始以如王渼陂的散套方式,在《邯鄲記》裡作套數使用,而內中的聯套的曲牌,亦有伸縮變動。而到了李玉,更好用此散套做為劇套之用,而內中的聯套的曲牌,亦有些變動。

 

首先,就於其早期的明代的刋本的《一捧雪‧誅奸》齣,即用到了【絳都春序】套;在後來,於《眉山秀‧庵遇》裡,再用到此一套數。而且《眉山秀》裡用在〈庵遇〉齣,又與《千忠錄》裡,用在〈廟遇〉齣裡異曲同工,同樣地,都是相逢於庵或廟裡,而且於此一相遇的場合用此一套數。而且,此套數是一般劇作家都少用的套數,吾人所見,只有湯顯祖及李玉用在劇套裡。則從李玉寫作時,在根據該齣的劇情作曲牌的選擇時,用此散套為劇套已是李玉的標幟了,更何況,還一如其劇作《眉山秀》用於一樣是在廟庵裡相逢的場合裡,用此一罕用的散套做為劇套,彰顯了作者即李玉的極大可能性了。

 

吾人也排除了葉稚雯《遜國疑》。雖此劇己佚,而葉稚雯今存的《英雄概》及《琥珀匙》亦無此【絳都春序】套數,而其用的套數,皆習見套數,其優點,即是很易於演出,伶人拿到劇本,這些使用的套數及曲牌都是熟門熟路,於是很易於上口及習唱與表演。在《琥珀匙》第二十八齣〈封妬〉之首,用了一隻【絳都春序】,依傳奇的舊貫,作單用曲,故知葉稚雯的寫劇用曲牌的習性了,故《遜國疑》裡,亦不應脫出於其寫作所用曲牌及套數屬性,是易於上演的目之下,取熟用的套數及曲牌為擇。不像李玉,因為才高,在其劇作裡常用到罕用套數,或即是取自於清唱用的散套的套數,有名的,再舉一例,即如其《眉山秀》第十齣〈裁賦〉齣裡使用的【侍香金童】【傳言玉女】【月裡嫦娥】套數,即散套用的曲牌,他首開先例,用在劇套裡。

 

八、結語

 

從以上諸點可以得證出,今存的《千忠錄》抄本,即是李玉所作,而從王吉武所作,被稱做是《史仲彬雜劇》的作品,後世無傳本,只從劉致中先生所舉證的故事梗概的形容詞,無法得出堅強的證據證明今存《千忠錄》,即其作。而一如吾人從李玉獨家愛用的【絳都春序】套數,而且亦在《千忠錄》裡,所舉證用在一如其劇作《眉山秀》的〈庵遇〉齣一樣,於此劇的〈廟遇〉場合也用上了,以其使用此罕用套數的慣性,亦更堅證了《千忠錄》即李玉的劇作。(劉有恒,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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