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萬里與孤本《樂府名詞》及偽造的魏良輔《南詞引正》
(見劉有恆,《崑曲史料與聲腔格律考略(第二集)》,臺北:城邦印書館,2016)
一、前言
趙萬里(1905~1980)在文革前任職於北京圖書館的善本室長達五十年,橫跨民國年代以及新中國成立後。在北京圖書館的善本室裡藏着一個秘密,那就是海內外迄今所知道的孤本,簡稱為《樂府名詞》。《樂府名詞》全名是《新鐫匯選辨真崑山點板樂府名詞》,署為“新都鮑啟心獻藎甫校,岩鎮書林周氏敬吾梓”,由徽州新都郡人鮑啟心校正,而是由徽州的歙縣岩鎮人周敬吾的書林刻印。
直到趙萬里去世後,北京圖書館交付書目文獻出版社,於1987年出版的《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的〈集部〉的第3112頁始公開於世外,於趙萬里任職北京圖書館善本室,且於新中國成立後,任北京圖書館特藏善本室主任一職十多年直到文革前,趙萬里都對外界密而不宣,在1959年由趙萬里、冀淑英編,中華書局出版的《北京圖書館善本書目》也未收此書目。外界沒有任何一個世人知有此一件孤本,藏於其工作地點隨手可及,可以日夜相濡以沫的北京圖書館裡,而且被趙萬里相中了,於是1960年被路工(葉德基)交待周貽白及博惜華找可靠人選,後來找到志願的吳新雷,藉由其手交到錢南揚手中,作發表的領頭羊,宣佈那份偽造的《南詞引正》裡[1],就由趙萬里抄掇了包含國內或全世界沒有任何人,除了惟有趙萬里其一人能見到的孤本《樂府名詞》的一些內容,及拼湊剪裁它書文句,與自掰補綴一些文字等,排比組合之下,而拼盤偽造出內容錯謬連連而處處文法語法不通的崑曲鼻祖魏良輔的《南詞引正》一文。
按,這部《樂府名詞》,亦是一部戲曲選集,而其特點,就是在卷首,有一篇文字,叫做〈曲條〉。不過,總共應有三頁的內容,但頭兩頁,即第一張,却係被某人(趙萬里?)撕掉了,只剩了第三頁的七條半,而第三頁和目錄的第四頁為同一張的前後頁,故為其得以苟存的原因歟?這份所謂的〈曲條〉的內容,和其他明末的一些戲曲選集,如《樂府紅珊》、《吳歈萃雅》、《詞林逸響》、《吳騷合編》內所附的〈凡例〉、〈魏良輔曲律〉等都很相似。即,後世所傳的魏良輔曲律的內容,不少與此殘八條相同。
吳新雷在其〈明刻本《樂府紅珊》和《樂府名詞》中的魏良輔曲論〉(2006年發表於內地《明代文學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南開大學出版社;並收於《崑曲研究新集》,台北:秀威資訊科技,2014)一文)裡,曾考定《樂府名詞》比《樂府紅珊》晚出,但比《吳歈萃雅》早出,渠指出:
『《樂府名詞》是戲曲和散曲的選集,全書共二卷,上卷選錄了《琵琶記》、《綵樓記》、《浣紗記》、《釵釧記》、《錦箋記》、《紫釵記》、《千金記》等二十四個劇碼中的崑曲折子戲50齣,下卷選錄了《拜月亭》、《紅拂記》、《玉簪記》、《五倫記》、《金貂記》等九個劇碼中的崑曲折子戲24齣。除了《金貂記》外,都只選聯套唱段,不帶念白。在《五倫記》與《金貂記》之間,又插選了散曲套數[步步嬌]、[念奴嬌]、[山坡羊]、[刷子序]、[素帶兒]、[楚江清帶過金字經]、[好事近]等21套。所選劇碼止於萬曆前期的創作,如湯顯祖的劇作只選有《紫釵記》(作於萬曆十五年),尚無《牡丹亭》,而《樂府紅珊》止於《紫簫記》(作於萬曆七年),尚無《紫釵記》,可見《樂府名詞》的輯刊年代是在《樂府紅珊》之後,而在《吳歈萃雅》之前。(注:《吳歈萃雅》選劇止於萬曆三十八年脫稿的《紅梨記》,而《樂府名詞》中尚無《紅梨》,所以說《樂府名詞》輯刊年代在《吳歈萃雅》之前。)』
而2014年第1期的《文化遺產》雜誌上所登載陳志勇〈稀見明末戲曲選本四種考述〉一文內,又進而指出:『《樂府名詞》所選劇曲,集中在萬曆二十六年(1598)之前的南戲、傳奇作品。如梅鼎祚《玉合記》,據徐朔方《晚明曲家年譜》(第四卷)考證,撰訖於萬曆十四年八月,同年冬付梓。又如張鳳翼最後一部傳奇《祝髮記》,撰於其六十歲,即萬曆十四年(1586)。據上,《樂府名詞》編刻時間或在萬曆十五年之後不遠的時間。』
陳志勇的推論依現有資料來看,確似如此。但因吳新雷,從1961年為首發《南詞引正》,且至今已五十年,仍沉醉在《南詞引正》係魏良輔真本的堅實而一生不悔的信仰中,而失察於《南詞引正》內錯謬及裁接術的不良之下的漏洞百出,不知其所公佈的此文的2006年當時,其實已具有確定《南詞引正》是為偽書,而且是趙萬里偽造的百分百證據,實是已可百分百被揭露開此一偽造事件的紀元元年。又陳志勇〈稀見明末戲曲選本四種考述〉一文內,亦敘及《樂府名詞》,而仍失察而襲吳新雷的說法以《樂府名詞》是《南詞引正》的改本而失考,以致於一承吳新雷本末倒置的學術失誤。
二、偽文《南詞引正》抄《樂府名詞》明證一
比對《樂府名詞》此殘八條,被偽文《南詞引正》所抄進去的,最明顯而最大的抄掇即是《樂府名詞》裡的一段文字:
殘三條的『一、四實:平、上、去、入皆著字,不可泛泛然。不可太實,太實則濁。』
而趙萬里的《南詞引正》,就把世間只有其一人所知,在其於北京圖書館善本室裡藏有此書《樂府名詞》裡的第殘三條的文字,抄成了:
『四實:平、上、去、入。(俱要著字,不可泛。然不可太實,則濁)』
(按,吳新雷斷句如上,但,依吾人看法,吳新雷的『不可泛。然不可太實』還是斷句有錯誤,應作『不可泛然。不可太實』,因為趙萬里抄時於《樂府名詞》此條斷句有問題,抄時再少抄一『泛』及少寫一次『太實』兩字,於是其『不可太實,則濁』又成不通之文,應改如『不可太實,不然則濁』或仍抄以如《樂府名詞》作『不可太實,太實則濁。』文義始全。如此可以看出,趙萬里的剪裁及拼接文句因學力欠缺,而多有未當,又見一例。)
其實,如《樂府紅珊》先出,於萬曆壬寅三十年(1602)秦淮墨客(紀振倫)選輯,金陵唐氏振吾廣慶堂刊行的《樂府紅珊》的〈凡例〉則作:『五音以四聲為主,四聲不得其宜,五音廢矣。平、上、去、入,必要端正明白。……四聲皆實,字面不可泛泛。然又不可太實,太實則濁。』
而後來的萬曆四十四年(1616)周之標的《吳歈萃雅》的《吳歈萃雅曲律》,又題作《魏良輔曲律十八條》則作:『五音以四聲為主,四聲不得其宜,則五音廢矣。平、上、去、入,逐一考究,務得中正,如或苟且舛誤,聲調自乖,雖具繞梁,終不足取。』
而更後的天啟三年(1623)許宇的《詞林逸響》的《崑腔原始》則作:『五音以四聲為主,四聲既得其宜,則五音自立。平、上、去、入,務為考究,若苟且舛誤,聲調自乖,雖具繞梁,終不入彀。』
到了崇禎十年(1637)張琦的《吳騷合編》的《魏良輔曲律》十七條則作:『五音以四聲為主,四聲不得其宜,則五音廢矣。平、上、去、入,逐一考究,務得中正,如或苟且舛誤,聲調自乖,雖具繞梁,終不足取。』
《樂府紅珊》講『平、上、去、入,必要端正明白。……四聲皆實』這是十分明白的,也沒有文義上的不通。但此一孤本的《樂府名詞》作『四實:平、上、去、入』,以『四實』喻『平、上、去、入』實於文義不通。雖於殘一條裡有指出:『……上、去、入,要端正。』則『端正』二字其實已文意表逹完整,但殘二條又引申為『四實』就是此位寫作此〈曲條〉條者造成文義不通的文字弊端。
因為,所謂『實』,即《樂府紅珊》所指出的『端正明白』。後於《樂府名詞》所出的《吳歈萃雅》,則認為像是《樂府紅珊》講『四聲皆實』,或《樂府名詞》的作『四實』,皆造成唱曲者的迷惑,於是就把『四聲皆實』及『四實』都廢去不用,以後的《詞林逸響》《吳騷合編》皆不再用。
『四聲皆實』,即若寫成四聲俱要『端正明白』,則文義即十分暢然。而如果使用『四實』之名,反致更為混淆,因為,所謂魏良輔曲律裡的每一條文字,都是要唱曲者去『實』實在在做到,任何一條都要做到『實』,又豈只是『四聲』而已。所以不管各版本的曲律是十七條或十八條或二十條,豈不都必得是十七實,十八實或二十實。更進而言之,像許多版本的曲律都有『曲有三絕:字淸為一絕;腔純為二絕;板正為三絕』,豈不也可以比照用『曲有三實』,……諸如此類,條條內容都還可以再鑲以『實』之稱,則『四實』的文理的不通,於此可見。而趙萬里,偽造《南詞引正》時,為求新奇,看到《樂府名詞》有『四實:平、上、去、入皆著字,不可泛泛然。不可太實,太實則濁』,就不辨其實文義不當,而逕抄了下來,自炫其為魏良輔又多造了一條曲律,不知反而敗露偽蹟。
三、偽文《南詞引正》抄《樂府名詞》明證二
又偽文《南詞引正》的:
『聽曲尤難,要肅然,不可喧嘩。聽其唾字、板眼、過腔,得宜方妙。不可因其喉音清亮,就可言好。』
以上是與《樂府名詞》殘八條裡:『聽曲尤難,要肅然,不可喧嘩。聽其吐字、板眼、過腔得宜,方可言好;不可以喉音清亮,就可言好』,用字相似,而獨不類於其他的曲律版本。尤其末句『就可言好』,就是趙萬里《南詞引正》抄自《樂府名詞》的明證。如比較《樂府紅珊》第二十條『聽曲要肅然雅靜,不可喧嘩,不可容俗人在傍混接一字。必聽其唾字、板眼、過腔、輕重得宜,方可言好,不可因其喉音清亮而許可之也』可知用上『就可言好』四字,唯有出自於抄了北京圖書館裡的孤本《樂府名詞》。
按:此亦為一疑案,即,《樂府紅珊》雖似無文字資料顯示趙萬里見過,但實際上,中國境內有此書存在,事見李家瑞在1930年代於中央日報發表他曾在杭州舊書攤見此書,但隔日去時已被人買去。似最後趙萬里1950年代時到處搜書時落入趙萬里之手,於是他在偽造《南詞引正》時就用到此處,及文裡偽造顧堅的著作的《陶真野集》不存在的書名的『陶真』兩字即取義於《樂府紅珊》書名裡所謂的『陶真選粹』。按,其實,最大的奧秘,就存在於被毀掉前二頁的《樂府名詞》的〈曲條〉裡,若趙萬里未見《樂府紅珊》,則一些與引用《樂府紅珊》嫌疑之處,其實都可能實是抄自被毀掉的三分之二的《樂府名詞》的〈曲條〉內。而這些內容亦於《樂府紅珊》有重疊之處所致;本書論及趙萬里用到《樂府紅珊》亦指或用到了被撕掉的前二頁的《樂府名詞》的〈曲條〉裡而與《樂府紅珊》相同的內容,而不再於舉證時重複再贅述了。
而後於《樂府名詞》的《吳歈萃雅》作:『聽曲不可喧嘩,聽其吐字、板眼、過腔得宜,方可辨其工拙。不可以喉音淸亮,便為擊節稱賞。大抵矩度旣正,巧由熱生,非假師傳,實關天授。』
再晚的《詞林逸響》作:『聽曲不許一人喧嘩,聆其吐字、板眼、過腔,始辨工拙。而喉音淸亮,未足誇奇。必矩度旣正,巧由熱生,天資功力,斯為兩到。』
更晚的《吳騷合編》作:『聽曲不可喧嘩,聽其吐字、板眼、過腔得宜,方可辨其工拙。不可以喉音淸亮,便為擊節稱賞。大抵矩度旣正,巧由熱生,非假師傳,實關天授。』
可以看出,後來的《吳歈萃雅》《詞林逸響》《吳騷合編》文字已有大幅更動。也不用『方可言好』、『就可言好』之類了,而縷析更加明白。
四、偽文《南詞引正》抄《樂府名詞》明證三
又偽文《南詞引正》的:
『士夫唱不比慣家,要恕。聽字到、腔不到也罷;板眼正、腔不滿也罷。意而已,不可求全。』
與《樂府名詞》殘八條裡:『士夫唱不比慣家,要恕。聽字到、腔不到也罷,板眼正、腔不滿也罷,不可求全』,一比較之下,即知趙萬里抄了《樂府名詞》殘八條,並且加了一句『意而已』。而此『意而已』,又是抄自《樂府紅珊》或被撕掉的〈曲條〉的內容,因為《樂府紅珊》第十七條有:『士夫唱不比慣家,要恕。聽字到、腔不到也罷,板眼正、腔不滿也罷,取意而已』,其中即有『取意而已』四字,趙萬里合併了《樂府名詞》及《樂府紅珊》(或被撕掉的〈曲條〉的內容)而拼接成今偽文《南詞引正》裡的此條,脈絡一清二楚。但是『意而已』因為刪去了《樂府紅珊》『取意而已』裡的『取』字(或被撕掉的〈曲條〉的內容),反而使文義晦澀,亦見此一作偽者的文學及文字的素養實之欠缺,故偽文《南詞引正》內的抄掇之中的刪字反而多有紕漏及未當,作文及古文言文上疏漏處,一再顯現於偽文的筆墨之中。
五、小結──《南詞引正》就是趙萬里偽造的
趙萬里依其工作地點的北京圖書館善本室裡所藏的現知明代孤本的戲曲選集的《樂府名詞》,及另有一冊去向成謎的明代國內孤本的《樂府紅珊》的內容(筆者按;如前所論,或趙萬里非抄自被撕掉的〈曲條〉的內容,而是抄掇《樂府紅珊》的內文的部份),做為加工製造崑曲鼻祖魏良輔的偽文《南詞引正》。以《南詞引正》直接抄自趙萬里一人始能見到國內的孤本的《樂府名詞》,並在其有生之年,絕不著錄此所見的孤本,以致外人皆無從得見之下,今偽文《南詞引正》能抄國內惟有趙萬里僅此一人能見的《樂府名詞》,而且還不究其內容文理不通,逕自抄得不通連連發生,則作偽者實已指向了《南詞引正》就是在1950~1960年代,只有趙萬里一人能得此天時、地利、人和而得以能偽造。(劉有恆,《崑曲史料與聲腔格律考略(第二集)》,臺北:城邦印書館,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