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常識』即可判定劉歆謂魯共王壞孔子壁一事純屬學術騙局
一、引言
《漢書‧楚元王傳》引哀帝時劉歆讓太常博士書裡謂:『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餘通,臧於祕府,伏而未發。』
而以劉歆《七略》為本,經班固文飾刪添成的《漢書‧藝文志》裡亦言:『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鍾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于學官。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書者,古之號令,號令於眾,其言不立具,則聽受施行者弗曉。古文讀應爾雅,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並列出『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經二十九卷。傳四十一篇。』
吾人曾有〈談劉歆偽造魯恭王壞孔子宅及孔安國獻書事〉,吾人以三舉證考其偽:『司馬遷曾親自到孔子家鄉去探訪,還見當地儒生習禮不綴,大大致上贙美。如果真有魯恭王壞孔子宅此一有辱斯文的學術大事件,司馬遷怎會毫不知情,當地人豈不會傳此軼事入於司馬遷之耳。但何以如此不可思議,而司馬遷在《史記》裡毫無提起分毫』、『《史記》,魯恭王『好治宮室、苑囿、狗馬。季年好音』,並未有記載此一重大學術發現事件。如果真有此一事件,司馬遷怎會不振筆疾書呢』、『而且魯恭王早死於《漢書‧藝文志》所說的『武帝末』之前,如何能去壞孔子宅。』但如今更要從『常識』面談此事純屬騙騙三歲小兒的劉歆偽話。
二、孔子壁不必魯共王去壞,壞應由孔家傳人去壞之
按,有關《古文尚書》的出處,司馬遷《史記‧儒林列傳》謂:『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滋多於是矣。』這是有關《古文尚書》出世的實錄。文中講到孔子後代的孔安國他自己擁有《古文尚書》。但並沒有講到其《古文尚書》是出自於自家壁中,更沒有講是魯共王破壞孔子壁時找出的。
按,由此更可以看出劉歆偽造魯共王壞孔子壁,於是《古文尚書》出土,違反『常識』。偏偏後世滿天舖地象牙塔裡的腐儒會去相信這一套騙詞,而播之不止。
按,若果有藏於孔子壁裡的《古文尚書》,誰是藏者?當然是孔子的後人。那最有可能的就是在秦始皇三十四年禁書令裡,不准民間私藏圖書時,孔子後人於是把家傳《古文尚書》等藏入家壁中,而此位藏者,依《史記》考之,當是《史記‧孔子世家》裡所說的『子慎生鮒,年五十七,為陳王涉博士,死於陳下』的那位孔鮒。孔鮒於始皇三十四年禁書令時,為保存孔家文獻,於是藏於壁中。此一孔家之珍傳,依『常識』判斷,孔鮒藏書於家壁時,孔家人應皆知其事,說不定孔鮒還吩咐家人,日後若禁書令緩解時,勿忘取出,繼續宣揚家學。所以,到了西漢惠帝四年,呂后除了挾書律,此時,於孔門,約當孔鮒之弟孔子襄時,即《史記‧孔子世家》裡所說的『鮒弟子襄,年五十七。嘗為孝惠皇帝博士,遷為長沙太守。長九尺六寸』的孔子襄。而孔子襄時,被呂后命為皇帝的博士,則挾書律之除,說不定就是孔子襄向呂后建議的。一獲呂后頒行,孔子襄即可大喜過望,叫家人壤孔子壁,取出《古文尚書》。察之於人情事理之順,莫當於此。哪有孔子襄不肖,而其子孔忠及孫子孔武亦不肖,不取出孔壁家傳之《古文尚書》,而要到了孔武之子,孔襄之曾孫的孔安國時,等魯共王來壞孔子壁,才由魯共王主使之下取出書來。如此劉歆之偽說,豈不厚誣孔子後代的孔子襄及孔忠、孔武或孔武之子的孔安國皆是敗壞家傳的廢材?!也是於理不通,騙盡後世學界至今之不熄。而真是笑煞人也。
有關《古文尚書》的真正來歷,不就是司馬遷於《史記‧儒林列傳》明言的『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滋多於是矣』而已。就是只指出《古文尚書》是孔子後人的孔安國家中所有物。有沒有曾經蔵於孔家墻壁裡,《史記》沒有講。但一如吾人從上述從『常識』去分析,即便真有蔵過,但也一定是挾書律解除後,孔子後人自己取出的,根本沒有魯共王去壞孔子壁才拿出來的。劉歆為何說此忽悠之言以欺世。他的重點其實不是要交待《古文尚書》,而是交待《逸禮》三十九篇,挾帶在此一偽造事件裡出世。因為不然不能把《逸禮》三十九篇和孔門家傳扯上關係。劉歆此一偽造魯共王壞孔子壁偽事,就是想把古文的《逸禮》三十九篇神聖化,經典化而出自偽策。而班彪班固的《漢書‧藝文志》再加油添醋再加上劉歆未講的『論語、孝經』一併出土,把『論語、孝經』也魚目混珠混入此一事件中,偽上加偽,此東漢騙世矇人的古文經學家及其從屬如班彪班固之流以造《漢書》偽史圖謀古文經之立而續溢濫其奸,到了鄭玄則謊話連篇,集偽言於其文字中成為大成之欺世之奸儒,後世文抄公大多受其欺,何其不學之甚乎!
(劉有恒,2017.11.7作於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