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談《尚書‧舜典》內魏晉間偽文『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之成形史

一、前言

在傳說是中國上古虞夏商周朝的國書訓誥之文大成的《尚書》(書經)裡首篇為傳說是虞夏時期的《堯典》,後被分為《堯典》及《舜典》兩篇。而此一《尚書》,因為秦時禁止民間收藏,故秦代不彰。而秦亡後,有秦博士伏生會誦此書裡的二十八篇,於是在漢文帝時,找人向他學習,而以當日的今文來訓讀,稱為今文尚書。而稍後於孔子後人孔安國也有家藏的古文尚書十多篇,而他也以當時的今文去訓讀。但因傳聞及偽說盛行,後世《漢書》裡的誆語提到西漢出現不止一部古文尚書,有魯恭王壞孔子壁版本,有河間獻王版本,又有史記所言孔安國版本,而到了西漢末劉歆及王莽修訂其版本的古文尚書,並立了博士及弟子員,成為國家科目。但王莽之亡,古文尚書漸走向隱晦,終於不論今文尚書或古文尚書,都在六朝時際全部在民間泯亡。

而在東晉時,豫章內史梅賾獻給官府所謂的百篇的漢孔安國傳注的尚書,此一尚書裡合了以往所謂的今文尚書及古文尚書,到了唐代孔穎達《五經正義》,即是取此梅賾偽孔安國傳注的百篇本的尚書為底本。後來,清代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一書出而將後世所傳唐代孔穎達《五經正義》內的百篇尚書裡,屬於古文尚書篇目都斷定是偽書,儘管今人有翻案之文,認為《五經正義》所收梅賾百篇內的古文尚書篇目皆真,亦過份誇大其辭。按,其實,梅賾所獻版本,含有梅賾以當日尚存殘文加以補綴添偽,並非全出自其心頭獨造,所以,今人核對近年研究的戰國楚簡尚書殘文,發現屬梅賾所獻古文尚書內的不少零星內容,亦見,梅賾部份獻書裡的出處亦有些有依據的殘本。

但却沒有任何學者去考察一下,那所謂《五經正義》裡的梅賾所獻的屬今文尚書篇目裡的各篇,難道就是先秦之舊,而無任何被梅賾或其所獲來源即有滲偽內容嗎。此一題目如此巨大,有賴博學鴻儒從事。

像是今存由東晉梅賾所獻孔安國傳注的百篇《尚書》裡,有一篇名為〈堯典〉的文字,或也有被割成〈堯典〉及〈舜典〉兩部份。雖掛名是堯舜時的文章,實際上,即便有傳自堯舜的神話傳說成份,但成書的時代絕非堯舜之時。上世紀的竺可楨於《論以歲差定尚書堯典四仲中星之年代》(《科學》第11卷第12期,1926年),用天文學來証實,文字裡所敘及的四仲中星是商末西周初的天象。今按,堯典的文字,歷來史家多有不少文章論及,較普通的考釋為成於戰國時代或更晚到西漢初的文章,或逕認為是偽託之文。吾人則以為,依文中又談及堯分別任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來管理東、西、南、北和春、夏、秋、冬。即使到了戰國時代屈原的《離騷》還是指羲和是日御,是替太陽駕車的神。而在東周所寫成的《國語》,在《楚語下》還是指『堯復育重、黎之後,不忘舊者,使復典之,以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敘天地,而別其分生者也』。並無列出所謂『重、黎之後』是『羲和』,更遑論是還把此二字羲和其人或羲及和,拆成四個人──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分掌『天地』四方及四季。可見〈堯典〉的形成雖或有口傳的堯舜神話事蹟,一些素材係初書寫於西周,一如竺可楨的天文證據,但未見西周任何引用。而到了戰國時代始開始成形,孟子已有引用未定形的版本內中的句子,而完成如現今所見的版本的架構,應是到了西漢初年了。但今本的梅賾版本的《堯典》《舜典》其實都已被梅賾或其前魏晉人所改造添偽過了。

吾人儘就所謂《五經正義》,即今日傳本的今文尚書裡的《舜典》之篇內的『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即為後世滲入的偽文,察其來路,索其造偽的疊次積累,以斷定此一常被後世的文學界、中國音樂學界、戲曲學界不辨文義,望文生義而拿來附會依字聲行腔的出處,竟然是後人所偽造。

二、自『詩以道志』始

按,此四句,其文義的文心曲折,絕非上世所可以出,其實,此四句裡,最首出的即『詩以道志』。首見於戰國時的《左傳‧襄公二十七年》晢提到的『詩以言志』;接着在戰國晚期的荀子,把『詩』與『書』並言之下,而在《荀子‧儒效》指出:『詩言是其志也;書言是其事也;禮言是其行也;樂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尚未言及『易』,而到了像是戰國晚年到西漢初的《莊子‧天下》篇裡則抄了《荀子。儒效》,加上了『易』,而指出:『詩以道志,書以道事。禮以道行,樂以道和,易以道陰陽,春秋以道名分。』

即使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的孔門詩論裡有『行此者其有不王乎。詩亡隱志,樂亡隱情,文亡隱意』,亦是『詩』、『樂』、『文』並言。

在西漢文帝時,博士們討論王制而論禮,此時所出的《禮記‧孔子閒居》則把『詩』、『書』、『禮』、『樂』相串成邏輯性的敘述:『志之所至,詩亦至焉。詩之所至,禮亦至焉。禮之所至,樂亦至焉。』以上這些說法,尚未分化出對於『歌』的別解。

而西漢時的《禮記‧樂記》則將『志』、『詩』、『歌』(聲)、『舞』形成邏輯敘途:『詩,言是其志也,歌詠其聲也,舞動其容也。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並且又亦更進一步地,將『言』、『長言』、『嗟嘆』、『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舞蹈)加以邏輯化,指出了:『故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說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於是,或是出於東漢衛宏的《毛詩序》(詩大序)就明白地把以往的說法,集一個大成,而指出了:『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爲志,發言爲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吾人只要把上述各文的依時代的出現排比,立即可以見一種學術或說法的成形,是有其集前人軌跡及其自身新創而鑄就新的架構的蛛絡。

可以看出,此一《舜典》內『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有機的結合『志』、『詩』、『歌』(詠)、『聲』、『律』,又是較漢代《樂記》、《毛詩序》後,更進一層的發展。

三、南朝劉宋的裴駰《史記集解》把《舜典》內容加入《五帝本紀》

而於是就要談一談現今《史記‧五帝本紀》乃後人滲偽在內。按,今《史記‧五帝本紀》幾乎把今本《舜典》內容大致夾抄入《史記》內,而今本《史記》內,就有《尚書‧舜典》的內容,含『詩言意,歌長言,聲依永,律和聲』。其抄入亦在東晉時分。南朝宋人裴駰《史記集解》東漢馬融曰:『歌,所以長言詩之意也。』但實際上,當日不存馬融此註。則裴駰造偽又目的何在呢。唐代張守節《正義》梅賾假託孔安國:『謂詩言志以導之,歌詠其義以長其言。』《史記集解》引東漢鄭玄曰:『聲之曲折又依長言,聲中律乃為和也。』但實際上,當日不存鄭玄此註。則裴駰造偽又目的何在呢。又唐代張守節《史記正義》引用梅賾假託孔安國:『聲謂五聲:宮、商、角、徵、羽。律謂六律、六呂,十二月之音氣。言當依聲律以和樂。』吾人只要一比對這些註文,就了然於心,原來,梅賾獻了此集前人遺文及自構思的內容,而成其獻本的百篇今古文合併的尚書,加入了其自思或取自前之已造偽的遺文含『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四句,而到了劉宋的裴駰再偽上添偽,胡亂加上了馬融及鄭玄注。為何說是胡亂自編呢,因為梅賾虛有其事地獻上了其添偽的尚書含孔安國傳注內在,實所謂孔安國就是梅賾本人。而裴駰再偽上添偽,再虛構些馬融、鄭玄注,因為,是時,尚書早亡,而舊注即若真有馬融或鄭玄注,但既連同尚書本文都已亡,注何能獨存被裴駰取得呢,故裴駰又係一作偽小人了。而《史記‧五帝本紀》內容也被後人加入東晉梅賾本《尚書》的《舜典》等內容,而已見之於南朝宋人裴駰《史記集解》,故此把司馬遷原作的《史記‧五帝本紀》加入東晉梅賾本《尚書》內容的,以時代看,裴駰即此添增之人。

四、釋《尚書‧舜典》的『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

在《尚書‧堯典》(或分為二篇時的《尚書‧舜典》)裡,有一段文字,大大引起後之文人,在研究文學、戲曲、音樂上的興趣的,是於今日被割裂成的《舜典》裡的,而出於所謂的舜這位天神兼人間王的舜,把半神半人、獸的夔,任命為典樂的神官時的神話:

『帝曰「夔!命汝典樂,教冑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按:其中『永』字,即『詠』或『咏』)

其中的『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就是引爆後世不少文人的學術臆說的所在,尤其是『聲依永』,不少後世文學及戲曲學界,甚至中國音樂學界,往往只就望文生義來解釋成依字聲行腔,最為典型的一種解釋即如陳多、葉長海在《中國歷代劇論選注》(1987、2010)裡把『聲依永』釋成『按誦咏詩之語言定聲音之高低強弱』,就是典型的依字聲行腔的說法。其實,這種說法,一點都不符合正確的釋解。

一如吾人於本文之始已談及,《舜典》此篇,絕非先秦舊文,試看在西漢初年的所謂的《毛詩序》裡,也有類似的文字:『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於中,而形於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而成於戰國末年到西漢的《禮記‧樂記》指出:『詩言其志,歌詠其聲,舞動其容,三者本於心,然後樂器從之。』把詩及歌與舞的關係講的很清楚,只是先後及搭配的闗係,詩不足表達,加上了嗟歎,又不足,加上了永歌,又不足,加上了舞蹈,以表達情感。再把詩歌舞加上了樂器,完全沒有什麼依字聲去行什麼腔的觀念。而堯典(舜典)裡的『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則一見其思維邏輯,比以上所提到的《毛詩序》及《樂記》還要更廣泛及深入一層去,專就志到詩到歌到聲到律都有談及,且有機地把詩、歌、聲、律組合起來,一如後文所釋,看起來,《堯典》(含舜典)有更較西漢《毛詩序》及《樂記》還要晚形成的可疑度,本文即就此又有考辨。

本節吾人要談的是,如何就文法上,真正好好讀通古文。不會因古文基礎欠缺,以致於把古籍以隨心令的方式自由心證,而誤導了後學。

『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此四句話,一見第二句『歌永言』的『言』是談到第一句『詩言志』的第二個字『言』,也就是擴大地來談到把『言』擴大定義。第一句,談寫首詩是把心裡的想法(『志』)寫出來。第二句『歌永言』就在談把『言』進一層進入到『歌』的層次,用歌聲來把心裡的想法唱出來,這就是第二句『歌永言』的意義。第一句連同第二句,以第二句的角度去引伸了第一句站在『言』的角度談『詩』的形成,改換成用『歌』的角度,談用歌唱出了『詩』,即綜合第一及二句,句子可以改成了『歌永志』,即以『歌永』替代了第一句『詩言志』的『詩言』,因為歌已較詩進一步地釋解以歌永志的形成。而於是一樣地,我們看到了第三句『聲依永』的『永』是談到第二句『歌永言』的第二個字『永』,也就是擴大地來談到把『永』擴大定義。一樣地,一如第二句對於第一句的改進,此處以『聲』去改進了『歌』,把音樂的因素擺放清楚。也就是『聲依永』就是指,『聲』是在『永』的過程裡,附着在『永』裡的一個自成的因素。我們『詠』的時候,實即有音樂產生了,這就是第三句『聲依永』的真義。只是指『聲依志』,即,在表達情感時的歌詩之際,流露了音樂的表現而已。一點都看不出什麼要依字聲行腔的意味。第四句『律和聲』,一句幾乎總括了前三句,它是指,配上了音樂的歌詩的音樂,是要依著律的,即,是該發出七聲(或五聲)時,就應唱得合於應發出的聲及合於其聲的十二律裡的哪一律。如此一來,反觀前三句,即知:

『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即是指歌詩的詩結合歌之時,聲及律的有機結合。用歌來表達詩情,而歌必定得出『聲』(五或七音)而且應依樂理來唱,即,不應是隨口發出不是樂音的音來吟叫。所以,此四句完全沒有任何依字聲行腔的內涵。若受了古來不知樂文人口中的依字聲行腔說,因為並未從事於去加強為學所必要的古文基礎,而造成了徒用想像力取代學術實力來論學,也造成了把尚書的堯典的『聲依永』被望文生義成依字聲行腔之不當。

同時,我們也可以回顧,古時的一些學者的說法:如趙德麟《侯鯖錄》卷七指出王安石所說的『古之歌者,先有詞,後有聲,故曰:歌永言,聲依永。如今先撰腔子後填詞,卻是永依聲也。』王安石指當日的北宋,所有的詞,都是先由樂工寫好了樂譜,然後拿給文人填詞的,這樣就不合『歌永言,聲依永』,而成了『永依聲』。王安石的說法,也不是說此三字是依字聲行腔,而是談『永』及『聲』解釋為孰先孰後,認為『永依聲』指先有歌辭,再填出樂譜。按《舜典》此四句,如前釋,都是釋歌詩與聲律結合之法。依順序由詩到歌到聲到律的先後,但一位古時詩人,因該時(周朝),詩與樂不分家,寫詩即寫歌詩,於是若當時是兼通音樂的詩人之時,可以說,也可以是位作辭作曲兼備一身,此人也許心中同時歌及樂同時完成,或先詩後樂,或先樂後詩,故亦可曉,依〈堯典〉此四句,也僅就邏輯順序立論,未是指『歌永言,聲依永』乃先有詩,才有聲歌來永唱。而且『聲依永』一語,王安石的釋法,亦實只有片面,而非知樂者之論。

而南宋的朱熹於《朱子語類》卷七裡提到:『古人作詩,自道心事;他人歌之,其聲之長短清濁,各依其詩之語言。今人先安排腔調,造作語言合之,則是永依聲也。』說法全同於王安石。

至於到了明初朱有燉於散曲《詠秋景引》的序言裡指出了:『其時,已有李太白之【憶秦娥】、【菩薩蠻】等詞,漸流入腔調律呂,漸違於聲依永之傳,後遂全革古體,專以律呂音調,格定聲句之長短緩急,反以吟詠情性,求之於音聲詞句耳。』也是一如王安石之論。這些古來學者,對於『聲依永』雖解釋未盡完整,但無一人是指這句話會如陳多、葉長海所釋的『按誦咏詩之語言定聲音之高低強弱』。一如吾人前指出的,學者如果沒有加強古文及知樂能力,對於這些涉及音樂的文字,就難免不霧裡看花,捕風捉影,以致於以訛傳訛,甚至以紫亂朱,求其真解而不得,也造成了把尚書的堯典的『聲依永』被望文生義成依字聲行腔之不當。

又如《魏良輔曲律》(古兆申、余丹)一書譯『聲依永』為英文時譯作『The sounds of signing follow prolonges speech sounds』亦為誤譯。

五、『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形成於東晉梅賾或其前的魏晉時代

依吾人前段檢查南朝宋人裴駰《史記集解》已有今《史記‧五帝本紀》之內容,而把梅賾本的孔安國傳注的尚書內的《舜典》內的『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加入,故可以推知,包含此四句的今本《舜典》已非先秦舊篇,而被梅賾或其前人所增改。

故亦可知,所謂『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形成於東晉梅賾或其前,而非中國先秦的文藝思想,如不加詳考,竟把魏晉的說法的『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取來做為文學詩歌的起源理論,論學不出錯又幾希了。(劉有恒,台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lino 的頭像
    lino

    乘著Youtube歌聲的翅膀 (各類音樂/崑曲/歌劇/戲曲/中國音樂史部落格)

    li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