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漢卿《刀會》齣【新水令】內『大丈夫心烈』依律實應作『大夫心別』
────談蔣星煜《單刀會【雙調‧新水令】之台本與文本》一文的盲點
南北曲都是『依腔填詞』的音樂,因此劇作者填詞,為了求不拗嗓,於是必須於下筆填詞時注重約定成俗及深入耳朶習慣的四聲及唱腔之間的搭配,據以填詞。如能明乎此,則所謂的許多的有關自元曲到南曲的各種疑難雜症自可求得正確的答案。
以下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出現在有關元曲劇作大家的關漢卿的劇作裡。在關漢卿劇作裡,有一部《單刀會》,今存有兩個本子,一為《元刋雜劇三十種》內,稱做《關大王單刀會》,另一則為《脈望館鈔校本古今雜劇》本裡的《關大王獨處單刀會》此二系統的版本。
但此二版本裡,在第四折裡的【新水令】一曲內的第五句,就有二種不同的曲辭,元代的《元刋雜劇三十種》作『大丈夫心別』,而明代的《脈望館鈔校本古今雜劇》內則作『大夫心別』。王學奇、吳振清、王靜竹所校注的《關漢卿全集》使用了《脈望館鈔校本古今雜劇》為底本,所以採『大夫心別』,而且注『別』字的解釋是『兩樣,不一般』,並釋『大夫心別』為『說魯肅心懷鬼胎,別有打算』。而隋樹森的《元曲選外編》收此劇,以《元刋雜劇三十種》為底本,故採用『大丈夫心別』。
到了後世的崑曲譜裡,今存最早收入此齣曲譜的,是《納書楹曲譜》於清乾隆末年出版時所收入的,其《單刀會‧刀會》齣的【新水令】第五句被改成了『大丈夫心烈』,後來所有的崑曲譜,只要有此齣的,此句一律作『大丈夫心烈』。
而不少後出的有關有引用關漢卿此劇第四折者,有一種趨向,就是到處找不同的版本,自擇一自以為善本的來用,如此句,則或取用了崑曲譜的『大丈夫心烈』。像是劉崇德《再論崑曲中元雜劇音樂的崑腔化》(《中國崑曲論壇》,蘇州大學出版社,2003年)一文,認為今存崑曲譜的關漢卿的《單刀會》,應係初本,而未詳查曲辭內文已遭後世崑曲演唱時改寫而且被改成不合北曲的曲律。而像未專於對於南北曲的譜理的蔣星煜,於是在《單刀會【雙調‧新水令】之台本與文本》(《中國戲曲史鈎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一文內,就有一節所謂的『曲牌格律的考核』內,實根本沒從格律去考核,因他實不明格律,因此引用了吳梅《南北詞簡譜》的此【新水令】的例句,及全曲六句,其字數定格為:七七、五五、四五,接着,話鋒一轉,於是就扯到葉堂《納書楹曲譜》此句,是『明白無誤也記錄了大丈夫心烈,而且帶有完整無缺的工尺譜,而大丈夫心別或大夫心別的工尺譜却從未發現過也』。所以因為,該譜被人誇為『今樂之津梁,既是藝術實踐的積累,也是學術研究的成果』,而且再指出,別及烈,都是入聲,屬九屑韻,『無論北曲北唱或北曲崑唱,都與格律相符』。而且用『烈』字,不用『別』字,亦有因『別』字『語氣不夠順暢,而且顯得過於局促,宣洩豪邁的激情有說不出的困難』,所以他『擇善而從』,認為大丈夫心烈是『優秀傳統,當然應該繼承而予以發揚』。
按,像蔣星煜的說法,實大與格律不合。格律,不是屬九屑韻之事。而且,北曲所使用的韻書的《中原音韻》也無九屑韻部,九屑韻部是屬於作詩用的平水韻,蔣星煜因不明北曲曲韻,故誤用來申論。按,此【新水令】的第五句,即使依吳梅《南北詞簡譜》,亦已明白指出第五句的格,是四字句,而且,此句的末字必為平聲字。按,北曲以入派三聲,像『別』字,是入聲字,但北曲唱作入作平聲字,是做為平聲字來運用,正合於律。而『烈』字,是入作去聲字的入聲字,是做為去聲字來用,故使用『烈』,是不合格律的,唱來即不合於『依腔填詞』的北曲的應平不得用上去,而如果用了,即導致拗嗓,四聲與唱腔不搭。不只是蔣星煜不明於格律下,以平水韻來當成北曲的使用的聲韻去了,而且亦因不曉所謂北曲的格律是如何運用的,而造成不知道平聲字與去聲字有別,都以為不就是北曲的入聲字嘛,是合律的錯認了。因此,又以為被不知樂文人間所虛捧,而錯腔滿譜的葉堂的《納書楹曲譜》是優秀傳統的今樂之津梁,則論學就出現大失誤了。
按,明乎【新水令】第五句是四字句,且末字應為平聲字,則只有明代的《脈望館鈔校本古今雜劇》內則作『大夫心別』,反而是一個正確合曲律的版本。而今存惟一的元代的《元刋雜劇三十種》作『大丈夫心別』內的五字句,雖依律應四字句,但五字句未為不可,以『大』為襯字,而末字皆『別』字,始為正確的末字;而後世所有各本的崑曲譜裡改用了『烈』,於律是錯誤的。雖於葉堂時期,已因崑曲的聲腔格律大失於曲家之間,像葉堂的《納書楹曲譜》就錯誤百端,於現代的《天祿閣曲譜》已多所校出譜內的絕多的錯誤。後世劇場改『烈』字,當係此字比『別』字更為響亮,而已絕不顧及曲律了,就擅改辭而已。亦見從明代以來,北曲的聲腔因大變動而連同辭與腔的關係破壞之下,自由改或填詞而絕不必遵所謂元曲的文字格律譜了。而於明末的戲曲選集的《萬壑清音》亦收此《單刀赴會》齣,內中的【新水令】第五句作『大丈夫心猛烈』,都已改為六字句,亦為用了『烈』字了。亦見此『烈』字之改,起於明代的供清唱的零齣選集,如《萬壑清音》亦已因應演唱而改,但實不合北曲的文字格律。但明人因北曲到明代,已因為唱腔改易,文字與唱腔之間的對應關係多已無循,就算自由改填四聲,也無礙其『依腔填詞』,把唱辭唱入到既有的固定的旋律裡去就好了,不再管什麼四聲與唱腔要有任何對應與否去考量了。
從以上的討論,即知,最合於律的就是明代的《脈望館鈔校本古今雜劇》內則作『大夫心別』四字句了,而元代的《元刋雜劇三十種》作『大丈夫心別』作五字句,以其中一字,如『大』為襯字,仍可合律,而《萬壑清音》的六字句的『大丈夫心猛烈』或後世所有的崑曲譜內的《單刀會‧刀會》所唱的五字句『大丈年心烈』都是不合律的,重點在於平聲韻句,被改為去聲韻句去唱了,造成實為拗嗓的唱腔,而實與文字四聲不搭調的情形。(劉有恒,台北)
- May 30 Sat 2015 18:21
關漢卿《刀會》齣【新水令】內『大丈夫心烈』依律實應作『大夫心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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