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汝墳》是身份為貴族妻子的女詩人之詩───及釋“周南”與“召南”
『遵彼汝墳,伐其條枚。
未見君子,惄如調饑。
遵彼汝墳,伐其條肄。
既見君子,不我遐棄。
魴魚赬尾,王室如毀。
雖則如毀,父母孔邇。』
按,以上是《周南》第十首的《汝墳》的全文,詩裡出現『君子』二次。按,一如1962年著《中國文學史》的余冠英先生(1906~1995)於《詩經選》裡,於其注《關睢》時即指出,所謂『窈宨淑女、君子好逑』的『君子』的意義是『君子,當時貴族階級男子的通稱』,即知,此一詩亦與貴族有關,其實,如下所考,是成於貴族之妻子之手的詩。首章四句思念出征的貴族丈夫君(『君子』),次章四句言盼望的貴族丈夫回來了,並沒有天人永隔,第三章四句則談到時局動盪,周天子(『王室』)的天下快要傾覆了,但是即便周天子快要傾覆,但還好,丈夫回來和父母終能相聚。
於是,可以由此詩看出,西漢劉向的《列女傳‧賢明傳》裡亦舉了『周南大夫』的妻子寫作此詩,指出了:
『周南之妻者,周南大夫之妻也。大夫受命,平治水土。 過時不來,妻恐其懈於王事,蓋與其鄰人陳素所與大夫言:國家多難,惟勉強之,無有譴怒,遺父母憂。昔舜耕於歷山,漁於雷澤,陶於河濱。非舜之事,而舜為之者,為養父母也。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親操井臼,不擇妻而娶。故父母在,當與時小同,無虧大義,不罹患害而已。夫鳳凰不離於蔚羅, 麒麟不入於陷,蛟龍不及於枯澤。鳥獸之智,猶知避害,而況於人乎。生於亂世,不得道理,而迫於暴虐,不得行義,然而仕者,為父母在故也。乃作詩曰:魴魚赬尾,王室如毀,雖則如毀,父母孔邇。蓋不得已也。君子以是知周南之妻而能匡夫也。』
如果看此詩的作者的身份,是貴族的妻子,而此詩被置於周南的第十首,則漢劉向所指的如果真是出自一位周南的『大夫』(貴族)之一之妻,也是合於此詩內透顯的,作此詩的女詩人,是一位貴族的妻子。
只是,劉向發為『周南大夫』的推論,實質上,周南非另有諸侯之國名叫周南。戰國末年的《呂氏春秋‧音初篇》所指出:『禹行功,見塗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塗山氏之女乃令其妾待禹於塗山之陽,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實始作為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風焉,以為周南、召南。』這是最早的戰國末年的儒家在論詩經的周南與召南,指出了,是由周初的重臣的周公及召公,分別取擷的『南土』的『風』(國風)的詩章。而南土,則一如《左傳》昭公九年載周景王派詹桓伯向晉人說:『巴、濮、楚、鄧,吾南土也。』則由《左傳》,周天子己明白界定了周朝的『南土』,就是『巴、濮、楚、鄧』,又《禮記‧樂記》也指出:『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在描寫周初宮廷樂舞《大武》演出時的樂舞表演的意義,而指出在《大武》的四成時是表演周把『南國』納入了版圖,《大武》乃御定樂舞,能有這種喻義,即表示,周人是把『南國』納入疆土,視成周朝完成了建國的大業。而由《呂氏春秋》,又可知戰國末的儒家定義《周南》是周公所親定的南土收集到的詩的版本,而《召南》是由召公所親定的南土收集到的詩的版本。此種說話未必一定是百分百事實,但這是最為近古,而最早的文字記載的,有關周南及召南的定義,及所謂『南』在何處。綜合之可以看出,所謂的『南』,是指周朝完成建國大業時,最後收服了南國而功成。而且把功勞繫於兩位輔佐大臣周公及召公身上,故以『周南』及『召南』表彰周公及召公之跡,而且依前述,可知『南』因周公及召公完成南國收入周版圖之大功,故以南國之國風分隸之二公,也是《大武》在五成時表演意喻『周公左,召公右』的具體化,把南國的國風詩,分隸二公名下,如是而己。
而如朱熹的《詩集傳》裡說:『蓋其得之國中者,雜以南國之詩,而謂之周南。言自天子之國而被於諸侯,不但國中而已也。其得之南國者,則直謂之召南。言自方伯之國被於南方,而不敢繫於天子也』,如此看來,亦只為其一己意見,和《禮記》《左傳》《呂氏春秋》的記載有出入。以上的《禮記》、《左傳》及《呂氏春秋》的說法近古為原始資料較具史料價值。故列女傳裡有關此詩女作者的故事,可能是先秦小說家之言,或戰國晚期儒家有作如此釋經者。
只是劉向《列女傳‧賢明傳》此一故事,並不合周朝封建制度下的史況,而只是據封建解體下的戰國時期,所以竟有大夫的出仕與否,按,以周封建制,貴族乃生來命定,沒有要不要為了奉養父母而出仕之事,也沒有可以辭職不幹貴族之事,故劉向此故事全非周代封建天下的實景。但,劉向曾任西漢晚期整理宮廷大量藏書的官職,故其《列女傳》一書,極有可能是於其整理先秦藏簡時,所做的抄錄,故許多內容其實是先秦小說家的舊說,亦具有先秦史料價值。
崔述《讀風偶識》卷一:『此乃東遷後詩,王室如毀,即指驪山亂亡之事。』或是。但若說成是周初的管蔡之亂時,不亦可乎。故此首詩的真正成詩之時,也不易考定。(劉有恒,取材自《天祿閣曲談》,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