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歆偽造《周禮》內之『散樂』一辭之出處考辨
西漢末年劉歆為首的班子替王莽把宮內圖書館裡所藏的《周官》一書為底本,改頭換面添加內容,為王莽打造治國新方策,而造出《周禮》一書內,首先出現了一個古來未見的名辭———『散樂』。和許多其他的名辭一樣,這是劉歆這個『左傳迷』所創造出來的名辭,而且在《周禮》內僅一見於《春官‧宗伯‧旄人》:『旄人,掌教舞散樂。舞夷樂。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屬焉。』
有關釋此名辭者,於東漢末年的鄭玄在《周禮注》裡,釋成:『散樂,野人為樂之善者,若今黃門倡矣,自有舞。』
唐代的賈公彥對鄭玄的《周禮》的注加上了疏:『以其不在官之員內,謂之散,古以為野人為樂善者也。』指散樂是野人精通的樂,他們不屬於公家人員。所以賈公彥又認為『散樂』指不是『官樂』。
按,《周禮》一書是中央集中制的政府設計,既有『旄人』教舞的設立,那麼他要教的四方精舞者的舞是什麼樣的舞呢?吾人必須對於『散』這個字追根究底了。
其實,說穿了,又和劉歆這個『左傳迷』所好的《左傳》有些關係。但這次不是《左傳》,而是當日認為的《左傳》的兄弟,也是劉歆本人親自叫它做《春秋外傳》[1]的《國語》此書了。
按,《國語。周語下》有一段關於律曆方面的文字,此一對於律曆十分有興趣並造『三統曆』,而且於其中還取材於此段內容[2]的劉歆所刻骨銘心的一段文字如下:
『王將鑄無射,問律于伶州鳩。對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聲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鍾,百官軌儀,紀之以三,平之以六,成于十二,天之道也。夫六,中之色也,故名之曰黃鍾,所以宣養六氣、九德也。由是第之:二曰太蔟,所以金奏贊陽出滯也。三曰姑洗,所以修潔百物,考神納賓也。四曰蕤賓,所以安靖神人,獻酬交酢也。五曰夷則,所以詠歌九則,平民無貳也。六曰無射,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示民軌儀也。為之六間,以揚沈伏,而黜散越也。」』
這段文字最後方的『散越』二字,就啟發了劉歆的靈感,從『散越』二字,造出『散樂』來了。三國時代的韋昭注指出:『越,揚也……. 呂,陰律,所以侶閒陽律,成其功,發揚滯伏之氣,而去散越者也。伏則不宣,散則不和。』
『散樂』的『散』,指的是不是中和之樂的雅正之樂,即過及不及之樂,那些不屬於《周禮》內所創出的遠古各朝代的『六舞』或『小舞』、『燕樂』、『械樂』等等名目的一切非皇室之樂,吾人可以謂是民間之樂舞。
而『四方』在國境內的人民的樂舞是『散樂』,但在國境內外的其他民族的人民的就叫做『夷樂』了。所以我們從《周禮》此段文字裡講到『散樂』與『夷樂』並舉,就明顯可以看出劉歆的『散樂』一辭的真正本義出來。
所以,劉歆從《春秋外傳》的《國語》一書得來的靈感,把民間的非官方的樂舞,以『散樂』一辭屬之,至於國境內外的其他民族的民間樂舞,就統稱為『夷樂』。
而旄人的職掌,就是把民間的舞蹈,不管是本民族的,或是其他民族的,更加發揚蹈厲民間的舞蹈水平,而且以『旄人』的職稱來看,他要教民間樂舞改良成有使用旄旗來舞蹈的用意在。
所以,從劉歆在《周禮》裡創造出『散樂』一辭,乃指民間的樂舞而言,並且有志於改良民間樂舞向官舞看齊的用意在。並不是後世把『散樂』一辭拿來當成『百戲』一樣看待。這就是劉歆所創的『散樂』一辭的真義。(劉有恒,2019,7,6於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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